浅析南戏中的负心戏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幸福美满的婚姻是每一个人都渴望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天荒地老式的爱情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反而负心的情变和婚变,却往往容易发生。时至今日,婚变问题在中国现代社会依然是特别敏感的问题,它不单是一个关于婚姻道德的社会问题,还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男女地位是极其不平等的,自由恋爱和婚姻情感为礼教纲常所阻隔和排斥,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的,“在中世纪以前,是谈不上个人的性爱的……在整个古代,婚姻的缔结都是由父母包办,当事人则安心顺从。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1]由于女性在婚姻中处于依附地位,同时还承受着沉重的贞节负担,所以她们一旦被休,不仅名誉扫地,还会令其家族蒙羞受辱。正因为这样,喜新厌旧的男子理所当然地受到社会的谴责。也因此,“负心婚变”的命题就成立了。
然而,这种负心的实际涵义在不同时代的人们心中并不相同,文学表现上也错综复杂,其中体现的道德观念,也有着显著的变化。依据各个时期文学体裁所体现的道德意蕴和审美特征,可把负心婚变的文学表现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诗经》到南北朝的弃妇时代;第二阶段,唐宋清末的婚变悲剧时代;第三阶段,从“五四”以来的婚变悲剧的蜕变时期。[2]
早在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这一哀怨的乐声就已奏响,但它的旋律与以后的岁月又有着不同的特点。女子被弃固然不幸,但当时女性的手脚尚未被沉重的礼教镣铐所束缚,她们对爱既热烈又执著,既豁达又大方,所以弃妇的哀怨更多的是为爱情的失去而哀伤。因为即使被休还有再嫁的自由,加上贞节观念的淡薄等因素,多少减轻了她们被弃的不幸程度,也多少减弱了她们对于负心汉的怨恨。
从弃妇走向悲剧的关键,是科举制度的实施。“传统意义上的‘负心婚变’,并不完全与婚姻情感相关,而是一种婚报观念的结果。可以说它的表层意蕴是一种婚姻道德的责难,而其深层结构却是一种恩报关系。”[3]唐宋之后,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寒微之士骤然发迹而跻身仕途成为可能。同时,也就使得一部分为男子的前程、家庭做出巨大贡献的女子获得了索取回报的权利。可这种道德规范中的恩报关系往往在现实中不能实现,因为这些寒素之士一旦发迹变泰后,贫贱夫妻的那种门户不当的婚姻就被社会视为异物,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荣华富贵,缔结社会视为合理的“门当户对”的婚姻,促使他们总是抛妻背亲而攀结权贵,这也就导致了负心婚变悲剧的频频上演!总之,唐宋以后,负心婚变故事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悲剧性质,达到了索魂、天殛凄厉激烈的地步,而不再只是以往那种弃妇们的自怨自艾。
宋代戏曲中就创作过一系列婚变悲剧,因而说婚变悲剧系列乃是南戏的起家戏。宋代的婚变悲剧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书生和烟花女子的故事,如《王魁负桂英》《陈叔文三负心》等;一类是书生与糟糠之妻的故事,如南戏《赵贞女蔡二郎》《张协状元》《李勉负心》《崔君瑞江天暮雪》《王宗道休妻》等。
书生与妓女相恋,发迹变泰后却忘恩负义、负誓渝盟,此类故事以《王魁负桂英》为代表。王魁下第失意时,与妓女敫桂英相爱并得其资助,故二人结为夫妻。王魁再度上京赴试时,与桂英在海神庙焚香盟誓,永不相负。后王魁状元及第,却另娶崔相国之女。桂英遣仆送信,王魁却当厅将寄信人逐出。桂英愤而自杀,誓将索命报仇。后其魂偕鬼卒追捉王魁至海神庙,以海神为证人,当面对质,最终忘恩负义的王魁被索取性命。王魁的负心,不仅仅是感情上的背负,更是道义上的背负,因为没有敫桂英的全力资助,就没有王魁今日的得志显达。这是一笔感情债,更是一笔恩情债。所以,忘恩负义就成为负心婚变悲剧的主要内涵。
而宋代写书生发迹后遗弃糟糠之妻的故事当以《赵贞女蔡二郎》为代表。此剧原作不传,据徐渭《南词序录·宋元旧篇》曰:“即旧蔡伯喈弃妇背亲,为暴雷震死,里俗妄作也。实为戏文之首。”秦腔和京剧中有《小上坟》剧中萧素珍上文时唱到了古人蔡伯喈的故事[4]:
(蔡伯喈)上京去赶考,赶考一去不回来。一双爹娘都饿死,五娘抱土筑坟台。坟台垒起三尺土,从空降下一面琵琶来。身背琵琶描容像,一心上京找夫回。找到京城不相认,哭坏了贤妻女裙钗。贤惠的五娘遭马踹,到后来五雷轰顶是那蔡伯喈。(秦腔义兴堂石印本、京剧《戏考》第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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