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检察院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督促县卫生健康
【作 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 要】:?? 乐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一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在检 查出未成年被害人怀孕后,未严格按照《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乐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一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在检查出未成年被害人怀孕后,未严格按照《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近日,该院针对部分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不到位的问题,向县卫生健康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卫生健康局代表、部分医疗机构代表受邀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受邀到会的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建议书内容,同时还提出了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监管力度,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将未成年人保护治理关口前移等建议。
该院副检察长杨静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强调:一是充分认识落实该制度的紧迫性。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有发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刻不容缓。二是充分认识落实该项制度的严肃性。违反《意见》规定的报告义务或不认真履职的将受到行政或者刑事责任追究。三是充分认识强化督导的重要性。强化检查督导能确保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利于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县卫生健康局参会人员现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并表示接受检察建议全部内容,会后将进行专题研究,依法履职,按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复。
文章来源:《卫生研究》 网址: http://www.wsyjgw.cn/zonghexinwen/2021/0818/1733.html